学院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是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其历史渊源可追溯到20世纪初三江学堂的农学博物科、30年代金陵女子大学文理学院的生物系和40年代东吴大学的生物系。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由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相关系科组成南京师范学院生物科。1955年,由东吴大学改办的江苏师范学院生物系整体并入南京师范学院,成立生物学系。1999年5月成立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是以生物学和生态学基础教学和科学研究为主的理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目前拥有江苏省高校长江中下游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高校微生物病原与生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微生物资源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平台。
学院设有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和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生物学和生态学博士后流动站。动物学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生物学、生态学一级学科为江苏省重点学科,生物学科为江苏省优势特色学科。生物学和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作为主要支撑学科的植物和动物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环境与生态学、临床医学、农学6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一、申请接受专业和开班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1000 | 生物学(学术硕士) |
071300 | 生态学(学术硕士) |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6年4月27日至11月15日,申请人登录我校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系统(https://yjs.nnu.edu.cn/gsapp/sys/wdtdxlbmappnjnu/entrance.do)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申请人预报名完成之后,请立即加入QQ管理群:594884420,进入QQ管理群后,请按照“专业-姓名-2026级”的格式修改群名称,未改名者视为无关人员,管理员会进行清理。
(二)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如有)。
请申请人在网上预报名之后,将以上材料用邮政EMS快递至学院(不接收其他快递),邮寄地址见第七项联系方式。申请人必须保证自己邮寄的材料真实性,否则之后无法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硕系统完成注册,以及产生其他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由招生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并发放接收培养通知书。
(三)系统注册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工作。
(四)缴费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缴费后,在入学报到时进行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缴费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及过程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包括以下两个阶段:
1.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阶段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学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考核且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并在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若五年内未能全部通过课程考试与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本次申请视为无效。
2.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撰写、评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授予等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费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60000元/人(不含教材费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费用)。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环节缴纳30000元,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环节缴纳20000元,第三阶段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学位环节缴纳10000元。
费用由申请人本人通过学校相关系统在线缴纳,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费用。
六、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学校不出具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4.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及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5.本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njnu.edu.cn。
七、联系方式
EMS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老北区生命科学学院大楼(行知楼)南107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605
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4-27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