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工处组织评审,生科院共10名同学获得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现获得补助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学号 |
资助等级 |
金额 |
09170137 |
特等 |
600 |
09170131 |
一等 |
400 |
09200103 |
一等 |
400 |
09200220 |
一等 |
400 |
09170106 |
二等 |
300 |
09170130 |
二等 |
300 |
09170207 |
二等 |
300 |
09190112 |
二等 |
300 |
09170222 |
二等 |
300 |
09190121 |
二等 |
300 |
凡对以下认定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日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本年级辅导员(南103,025-85891619)或学院党委副书记李萍(南113右,025-85891719)反映。公示期2020年12月25日-12月28日。
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12月25日